- 遇见-----谨以此文来纪念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初恋
- 发表于2011/8/14 23:39:27 | 人气:加载中……
遇见雷的时候,正赶上时时风起云涌却又飞狗跳的高三。
至今我都不法忘怀那个能够容纳一百多个人的阶梯教室,无人时教室大而空旷,像暴雨后的荒原,上课下课时人头攒动,男生的热量和女孩子们的吵闹简直振聋发聩。而我和雷,就在这样喧嚣的背景下在教室的最后几排狭路相逢。
文科复习班其实注定是单调而乏味的。而对于大多数人,可能是心怀不甘,对于没有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他们,复读是个特别难受的技术活儿。对雷来说更是如此,家在两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慕名前来只身就读,没有一个朋友,四顾茫然。而我呢,由于所在的学校不设高三,想升学的我只能选择这个班做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始发站。我与他们注定是格格不入的,我的专业是美术,文化课只是随便应个景。学校里的画室才是我青春的热情的释放处和真正的避难所。
雷,你可能无法理解当时的我,那时候的我平庸而自卑,只和班里那几个学艺术的男孩女孩交往。我无法不这样建交,我们来自同一所中专的美术班同样来这儿借读,文化课个个烂得一塌糊涂,算是落难的发小吧。
和雷的初初相遇,是来自于我们共同的朋友大超。
其实我早就注意到了雷,他只坐我前排,总是着装整齐。闭上眼睛,我依旧能够回忆起他十八岁时的样子,身上有着那个年龄阶段男孩子特有的清洌而纯净的气息,高大而瘦削,有着修长整齐的手指和极富磁性的声音。他整天在我前排进进出出,我总是在他的发际隐约闻到青草的味道。
而我跟他截然不同,我的风衣上经常大朵大朵的渲染着水粉颜料,或者是白裙子上无意蹭上了铅笔灰。我基本上是个乱七八糟的女孩子。学习生活莫不如是。我丢三拉四,我呼朋唤友,我和同样学美术的几个难兄难弟史无前例的好的不分彼此。
不记得是什么理由让我和大超接上了火,从此开始了楚河与汉界的交流。作为大超的同桌雷也热火朝天的加入了我们的讨论。在此之前几个月,我们天天见面可是却一句话都没说过。
从此以后,一发而不可收拾。
上数学课时,雷向我推荐王朔的小说,所以至今我都仍旧是王朔的书迷。他还给我看有关阿拉蕾的漫画,可惜书名我早已忘却。雷画画很有天赋,他自己说其实非常喜欢画漫画,我拿出看家本领运用三寸不烂之舌极力游说他半路出家,加入我们的专业,学学美术,我到现在都认为他其实真的具备学美术的天赋,日后保不准会在这条路上大有作为。他微笑着很礼貌的拒绝了。
我带他去参观我们的画室,画室实在是乱得连个下脚的地儿都没有,雷在一排五颜六色的涂鸦中一语中的的指着我的一幅水粉静物,说:“老猫,我猜啊,这个是你画的。”
雷,你就是这样和我心有灵犀,我深信不疑。
从此以后跟大超的关系格外铁,他本来就是我家门口的邻居,又是雷在那个阶段,唯一的朋友。
跟大超一起上学,放学,他经常去找我,然后我总是透过大超超级八卦的大嘴拐着大大的弯百般打听关于雷的一切。
我知道雷住在亲戚家,他是阜阳人,他是个很受女孩子欢迎的男孩子,他唱歌很好听,他妈妈给他起了个小名叫做“苹果”。
从雷看我的眼光里,我不时的看到了自己,我是个平凡无奇的小女生,爱长满脸的青春痘,学习不好,但语言天赋一流,我想可能是至关重要的最后一条,才让大帅哥对我照顾有加。我有时候在英语课上实在听不下去的时候,会呆呆的看着雷修长的手指,想着如果他牵着我的手在校园里行走,会是怎样的一种幸福,但我很快便会鄙夷自己这个可耻的念头,觉得这样想,实在是玷污了雷所能给予我的,最伟大而纯洁的友谊。
去外地进修专业课的时候,没有告诉雷。我认识了跟我一个画室但不同班的,另外一个忧郁的帅哥,他叫志。我们结伴而行。
两个月的专业课突击,回来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朝着匪夷所思的方向驶去。
首先是阶梯教室重新排了座位,雷坐在了前几排,我们当时是按成绩排名,所以雷认识了几个成绩非常好的新朋友,其中一个叫奇的,是雷的死,还有一个叫做睛的女孩子,又聪明又漂亮,传说是雷最心爱的女友。
其次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高调恋爱了。男友是学校里臭名昭著的大帅哥。也是我前文所提到了,跟我一个画室的画友。
之所以要说男友臭名昭著,是因为我们在阜阳进修期间,他狂追身边的一票美女,并和其中的某某有染,在我眼皮底下公然同居并且无耻得把人家搞大了肚子,我竟然毫不知情。
他叫志。
志在所有的女孩都同他绝交之后,如同救命稻草一般找到我,说自己内心最深爱的始终是我,他抱着我的双腿跪倒在地,涕泪交加,他说:“老猫,如果你非要离开我的话我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你的支持我根本考不上大学,请你帮帮我,求求你了,我求你。”
碰到这样的男人我本该恶狠狠的唾弃,然后慌不择路的逃跑才对。我从来没对别人说起过这事,实在是太丢人了。我不是看在他苦苦哀求我的面子上而原谅他不堪回首的过去,我最终下定决心和志在一起,是缘于他的家庭。
雷,你是出生在城市的男孩子,是骄傲的独生子女,有着清白的家境和为人。所以你无法想像,皖北一个农村家庭的贫困。
志是家里的长子,他的两个妹妹都相续缀学打工,用来供给哥哥上学的学费。
雷,志必须得上大学,就像我,必须得成为志的女友一样。
专业课考过之后,我们一如既往的在阶梯教室恶补文化课,离危言耸听的高考,只剩下不到两个月了。
我一生都无法忘怀那个夏天,十八岁的盛夏,有时候看到雷在前排进出,有时候和晴在前面打闹,我在后排微笑,我其实真的很快乐。
志经常来找我,有时候利用上课下课的间隙,有次听到好友阳向我转述的,说雷看到志和我走在一起,一个劲的猛夸:“不错,不错,真帅,真帅。”我想像着雷说这话的时候,眉梢眼角的从容和淡定。
我有时候会在深夜的时候猛然惊醒,无眠的深夜里我总是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我开始数着日子在过,我一天比一天的更盼望速速高考,急急如律令。
这段感情严格的说影响了我们大家整个的状态,志上了一所普通的师范,我光荣落榜。
雷听说回了老家阜阳,进了一所大专。这些都是后来辗转得知的。
我选择了复读,地点在志的学校阜阳,我那时候根本没奢望有朝一日还能碰到雷。就像我现在想破了头,也不知道雷当年是怎么找到我租来的住处的。
后来的故事我想大家都猜到了,雷找到了我,我在那段痛苦的爱情中越走越远,想断没勇气,想合不彻底。每一天我都觉得自己只有上进上进再上进才能找到所谓的出路。直到有一天雷通过我们共同的朋友辉找到了我,雷和我倾诉了自己的恋爱,谈到了睛的变心,我想雷真够哥们啊,失恋了还能跑大老远到我这儿来倾诉,那这所有的委屈,无奈,伤心,不甘,我真的值了。
亲爱的雷,请原谅在现实中我就这样和你失之交臂,在这儿,我这个如今是孩子妈的女人第一次这样称呼一个男人。我最亲爱的,就这样和你天涯陌路,萧郎渐成路人。
这些年来我恋爱,失恋,求学,失学,打工,上班,恋爱,结婚。我碰到了深爱我的老公,他不嫌弃我所有的一切,并且用热情陪伴着我,他倾尽所有陪着我治疗我的不孕症,我们在结婚五年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宝宝的眼睛长得灿若群星,我给他起了个小名叫做“星星。”
亲爱的雷,其实我的身体很不好,我在青春期一直月经不调,后来我靠吃雌激素来维持正常的月经,所以你那次来找我的时候我胖得就跟猪似的。
雷,我经常会在浮生乱了流年之后想起你,一别经年,你是否一切安好?你可会像我怀念你一样怀念我?你会吗?
雷,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路,可是人生关键的时候只有那几步,我希望你不要像我似的听从命运的摆布,我希望你始终能比我幸福。
前一阵子,我们单位体检,测身高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有165.5CM,雷,那个仪器很准的,我终于长到了让男人为之心动的身高,我如今会穿着高跟鞋婀娜的行走,可是,我却在岁月的长河里再也不法让当初的你看到如今的我自己。
我们都,再也不是,那个青春无敌的少年了。
前几天,在上碰到你,你在校友录上找到我有几年了,但我从来没看到过你上过线。
我终于鼓足了勇气向你说出十五年前,我的那场暗恋。
你在的那一端,说,其实从那时起,你就觉得我是那种很美并且很有气质的女孩子。说听了我的表白会高兴的中午多吃几碗饭。你最后还提纲挈领的做总结性发言。
你对我说:“其实你的美啊,就是那种你从来不认为自己会美。”
我听了这话哭了好久,我那天中午约了几个同事吃饭,把这事向她们说了,她们没笑话我,说其实这样很不错,很好,很美,让我们就接受这种缺憾美吧。
看过这贴的筒子们,还有雷,你们发个言,你们说雷是喜欢我的吗?是吗?是吗?是吗?
远处不知道哪个办公室在放孙燕姿的歌,是那首歌,一字一句,我听得很清楚,
我往前飞,飞过一片时间海
我们也常,在爱情里受伤害
我看著路,梦的入口有点窄
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遇见。(全文完)注册情人岛会员可以发表留言!立即免费注册